福州大学法学院(中国)的交流项目“震灾和法”顺利实施
2017年3月4日(周六),中国福州大学法学院的教员和学生访问日本,以“震灾和法”为题于我校法学部进行交流活动。本项目被国立研究开发法人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日本、亚洲青少年科学交流事业(樱花科学项目)”采用,于防灾、救援、恢复、复兴的震灾对策的各阶段中,日中两国各自展开的对策有哪些特征和问题点,现时的科学技术为前提的情况下,探讨克服以上问题的先见性为目的。
于我校举办的共同研究会中,关于日中两国的大规模灾害的事例报告、中国的灾害防止机制及关联的法律制度和关于其问题与日本进行对比讨论,成为了日中双方经验交流的有意义的机会。此外访问阪神淡路大震灾的受灾地区及“人和防灾未来中心”,参观大阪府内大型企业的防灾工作等,实施为期一周的交流项目。
关于福州大学
1958年创立。该大学法学院与我校法学部于去年11月缔结了学术交流协定。